我和我的女友-小晴(补习篇)
作者:幕后师爷
首发:01/07/2013 春满四合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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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不拟转贴至四合院和第一会所以外的其它地方,若有其它地方看到本篇
,一律是未经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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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这篇原本是烂尾了的文章,因昨夜的因缘而复活。今早替旧文重新排版.
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按入回顾一下。而这篇则写成即使没有看过前面,都大概了解
前面剧情的写法。
我和我的女友小晴(补习篇)一至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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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】戏水
这一天学校里有校际足球比赛,我尽了六十多分钟的努力,入了两球之后,
教练就把我换出离场了。这一场比赛其实优劣明显,现时赛果是我校大胜六比
一。而我离场之后也没有等待结果,甚至连球衣也没有更换,就直接回去小晴的
家去了。
因为,今天也是补习的日子。
我用小晴给我的锁匙打开了小晴家的大门,大厅里一片寂静。
我到了小晴房间的门口,礼貌地轻轻敲门,里面却完全没有回应。我看一看
手錶,这一个时候,补习的时间应该是完了,现在该是……「家强的时间」了。
不知道从何时开始,我和小晴之间用「家强的时间」来代号了这一件事情–
以小晴的身体,根据大家协议好的条件来满足家强的性欲,以作为他替小晴免费
补习的酬劳。
这时,我脑中再次想起那一次尴尬的协议场面。有点傻的我们三人,在相当
尴尬的情况下最终还是协议了我们都同意的条件。
条件一:补习的时候,我必须在场。﹙小晴提出的条件﹚
条件二:补习期间,如果家强有性方面的需要,都必须由小晴替他解决。
﹙当然是家强提出的条件,而补习期间四个字是我加上去的﹚
条件三:不准接吻,不准插入。﹙这是小晴最后的坚持。原本她只想用「替
家强打手枪」来交换,但家强不肯。﹚
条件四:家强必须尽力教导小晴功课之后,才可以获得条件二的利益。﹙这
是我提出的条件﹚
条件五:不能向其他人透露这一件事情。﹙奇怪地,这是由家强提出的。但
既然他主动提出,就更好了。﹚
〈条件三〉在第一次正式「家强的时间」的时候作出了修订,就是「接吻」
的定义是指「嘴巴对嘴巴」的接吻(家强的定义),而小晴则加入了条件,除了 ...... 剩余部分请访问 春满四合院 登录后浏览完整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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