腥闻.性奴条款
作者:blueso1
2007/10/07发表于:春满四合院
台南县A女向警方报案,指控C前男友威胁要公布她的裸照,逼她签下《性
奴隶生活条款》,要她随时配合满足性需求。她被迫三度依条款穿指定服装提供
性服务,两个月来暴瘦十六公斤。
A女与C男原在同一单位上班,两人交往四年曾论及婚嫁,后来她发现对方
劈腿而分手。
今年七月中旬,C男威胁要公布两人交往期间裸照,胁迫她签下十四条《性
奴隶生活条款》,并在当天就要她履约发生性关係。
A女昨晚出示她「被迫」签字的《性奴隶生活条款》,内容令人不可思议。
例如第三条规定:「主人有性需求时,不论何时何地,均应排除万难,赶来满足
主人性需求」;第五条则规定「主人要求做爱时的基本装扮」,包括黑色内裤、
胸罩、吊袜,条款还写「主人可随时拍摄纪录满足其需求」让他拥有「一个淫蕩
性奴隶为骄傲」等等。
A女表示,《性奴隶生活条款》是C前男友从网路抓的,事前曾经她过目但
她非常担心自己的照片外流,「在那种情况下,我能不签吗?」
她说,签下《性奴隶生活条款》后,曾两度依条款穿指定服装随传随到。后
来她拒绝赴约,对方就传简讯恐吓她,她心生畏惧,请 ...... 剩余部分请访问 春满四合院 登录后浏览完整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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