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在前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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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亲爱的读者大家好!我是这部小说的作者,也是文中的“我”。谢谢你们打开这个链接,让我有机会把自己的故事与大家分享。
在我的人生浮沉之中,我有幸在中年与故事的女主角兰亭相遇、相识、相爱。婚外的恋情只能隐秘,快乐与痛苦都无人可以分享,因此我决心写下系列小说【兰亭的故事】。
《兰亭序》是【兰亭的故事】的第一部,已经完本,讲述的是兰亭与我的人生如何相逢,这是一部纯爱无H的小说。这一部有十六节,我用这十六节的标题写了歌词,结合剧情利用AI技术制作成歌曲,并发布在音乐专辑《梦想预告》中,目前这张专辑已经在QQ音乐、酷我音乐和酷狗音乐上架,在这些平台搜索专辑名称即可(专辑封面是梵高的《星空》)。欢迎大家的聆听!
《心劫如梦》是【兰亭的故事】第二部,目前还在写作中,这部小说是基于兰亭的真实经历写作的情色小说,小说从兰亭踏入心理咨询室开始,剖开自己痛苦的过往,心理医生将在漫长的诊疗过程中探究人的本性与社会价值观的冲突。这部小说我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进行连载。
在写完第二部后,我将继续创作番外。看惯了各种小说,其中不乏严肃文学,不乏流行小说,也不乏纯粹为满足下半身的色情文学,我相信,每一种类型的写作,都有它们自己独特的价值。写起自己的故事时,我希望我的笔触能够与众不同,能够在第一部中写出不一样的情,能够在第二部中写出不一样的性,换句话说,我对自己的这两部作品有着文学上的追求。希望这一点小小的追求,能够让故事与大家的心灵产生共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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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之序
多年以后,兰亭应该仍然记得自己镜中的年轻身躯。在江南小镇家中的狭窄卧室里,有着一面款式陈旧的妆镜。不知她从镜中第一次凝视自己的身体是在多少岁?十四?十五?兰亭从小练习舞蹈,皮肤白皙,身材窈窕纤细,小巧的乳房如同玻璃窗上新沾的雨滴。那时候,花一般的年纪的兰亭,如同初开的蓓蕾。
就像所有想抓住年华的女人一样,想到自己青春时的身体,兰亭有一些丧气。如今的镜前,虽然身体并没有太多走样,但微微隆起的小腹还是暴露了岁月的痕迹。
令兰亭欣慰的是,她的脸孔比年轻时候更为精致。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消瘦,眉眼的轮廓变得更加深邃,鼻子依然窄挺,少女时的婴儿肥消去后,下颌线清晰如刻画。她苦笑了一下:很多时候,美貌并不是一种恩赐,它令男人垂涎,因此美人身边总是充满了算计。这样看来,对美丽的追求,似乎是一个古老的陷阱。
总有一天,兰亭的躯体会无可挽回地老去,乳房下垂,小腹出现一道道枯萎的皱纹,手掌的纹路变得深刻,如同命运碾过的车痕。但兰亭知道,无论岁月会把她变成什么模样,至少在某人心中她完美无缺。有时,她会在微信中反复读那个男人发来的文字:
“我已经老了。有一天,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,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,他主动介绍自己,他对我说:“我认识你,我永远记得你。那时候,你还很年轻,人人都说你美,现在,我是特为来告诉你,对我来说,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,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。”
这是杜拉斯《情人》的开头名篇。情人,多么令人脸红的关系。人们总是对这种关系赋予贬义的别称:情妇,小三,通奸……在世人的理解,情人关系并不纯粹,一方往往对另外一方有着爱情之外的欲望,比如金钱,比如权利,比如性欲。但人们很少正视的是,所谓情人,也可能有着比夫妻更为纯粹的感情,他们也会相爱、哭泣、不求索取地付出,只是因为上天没有让他们在正确的时间相遇,他们便不得不背负世俗的鄙夷。
时至今日,兰亭和五个男人发生过恋爱关系。每段感情中的每个男人,都不是自己的唯一,无一例外。原因各不相同:劈腿、出轨、婚外情……这令她感到心酸,也怀疑自己是否受到了命运的诅咒。她纯情,她迁就,她愿意臣服,愿意像母亲一样没有底线地付出,但却换不来一场只有两个人的爱情。
唯一让兰亭感到安慰的是,我是真心爱她的,就像她爱我一样。我就是那个给她发《情人》开篇的男人,那个无论她遭遇了命运怎样的摧残,都会心疼她、珍惜她的人。无论世间对她冠以怎样的误解称号,我要说,这些都不是她的错,如果相爱是一种罪行,我宁愿上帝把所有的罪名与惩罚全部归于我,只求她平安喜乐。
和别的男人不同,我对心爱的女人有着特别的心理:一个女人之所以美妙,是因为她的种种经历。好的经历充实了她的情感,赋予她更多善良和温柔,坏的经历,作为一个爱她的男人,难道不应该因此而感到心房隐隐作痛?可有的男人,希望女人如白纸一般,没有任何故事。啊,这是多么可笑的看法。如果一本书上没有一个字,那这本书怎么能吸引人呢?
哦,我明白了。有的人并不是想读一本书,而是想用书充实装点自己的书柜。他们只需要书的封面好看即可——漂亮的长相如同烫金的书籍封面,良好的家世是这本书的显赫作者,体面的职业是腰封上的编者推荐。
可我不需要虚荣的书柜,我只是真的喜爱阅读。我沉溺于书的内页,唯有文字才能传递思想和情感。在读过内页之后,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兰亭,就好像在少年时图书馆借出的《黄金时代》,虽然封面残破、书页泛黄,但却让我爱不释手。
因此,我想写出我阅读到的兰亭,写出我心目中的她,写出我所了解的传记。她美丽,善良,端庄又俏皮,受尽世间的磨难,却依然有所坚持。就算我的文字,不能找到一位恰当的读者,也并不妨碍我记录一切。因为,她是我的爱人,我的公主,我的女神。
我爱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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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初的女主角
兰亭第一次被吻的经历充满了童趣。
那时候,年幼的兰亭已经是舞蹈班里最美丽的女孩,因此,她被电视台推荐给电影剧组,参与了某部电影的拍摄。虽然只是小小的配角,但我可以想见,这在江南小镇上也会造成新闻效应。我见过她那时的照片,当时她的形象符合每一种乖巧女孩的定义。一个漂亮的小姑娘,总是能惹起同龄男孩的向往。
有一天,一个小男孩忍不住冲到兰亭的面前,他气喘吁吁,紧张的心跳似乎敲击着整个世界。他在兰亭脸上亲吻了一下,兰亭惊慌失措,不知如何是好,几乎哭了出来。后来,她和这个男孩没有任何交集,给她初吻的孩子完全消失在兰亭的生命中。我想感谢这个男孩,如果,我是说如果,第一个亲吻兰亭脸颊的人,是她的某一位男友,那么这个故事的开头,就会充满了情欲。
我试图还原兰亭少年时的生活场景,但我从来没有在江南生活过。能想到的无非是小桥流水人家。很多年后,我到兰亭的家乡公干,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,有着数不胜数的文人骚客传说,那些故事流淌在纵横交织的水系之中,也只有这样温柔的水乡能够孕育兰亭。江南的女子素雅温婉,但兰亭的眉眼却如同新疆女孩一般深邃,因此比旁的女孩更加明艳动人。她那时一定很受欢迎,被很多男孩子暗恋着,但她却对这些一无所知。她曾向我抱怨,中学时,她的母亲逼着她把头发剪得很短——她总是很听母亲的话,是天下最温柔的女儿——按照她的推断,不会有多少男生喜欢短发女孩。对她所说的这些,我并不相信,因为一个女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美,只有钟情她的人才会知道。那时候,毫无疑问,很多男生都喜爱着她,只是因为那时的兰亭沉静又内向,就像峭壁上的一朵雪莲,让人不敢轻易靠近。
父母和孩子其实是双向培养的。一个过于温驯的孩子,往往造就长辈的强势习惯。她的母亲习惯于对她做出诸多的要求,不能穿短裙,不能晚归,不能这样,不能那样。长此以往,哪怕是驯良如她,心中也觉得压抑。渐渐地,她开始厌倦自己生活的这座小城。
“如果有下辈子,请让我变成东京的帅哥吧!”在《你的名字》中,生活在小村的宫水三叶这样呐喊道。大都市,是多少女孩所向往的。在那里,有着许多机会,有着不被父母束缚的自由。
我从小生活在少数民族山区的县城,我们的班级有一个具有彝族特色的名字:山鹰班。可山鹰毕竟是山鹰,见惯了崇山峻岭,也可以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翱翔,却不曾想过山外有山,天外有天。三十岁以前,我都没有想过走出四川,想到的时候,已经不在最好的年纪。
兰亭不是山鹰,是海燕,她远远比我勇敢,她将一往无前冲向更广阔的天地。因为厌恶着小镇的沉闷生活,在她十八岁这年,她报考国立戏剧学院,来到了首都。当时的国戏很小,只有四个系:影视戏剧文学、表演、导演、舞美。她成为了影视戏剧文学系的一名新生。
离开了家乡,离开了压抑的高中生活,兰亭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留起长发。她本就清丽,就算清水芙蓉、不事雕琢,也毫无争议地成为了本系第一美人。大学是多么美好的时光,少年们爱慕一个人,不再受到校规校训的约束,也不用担心影响自己某一场人生大考。自然而然地,兰亭成为了许多男生的爱慕对象。在2005年的国戏校园里,那个瘦削柔美的身影,身后总是凝聚着男孩子们炽热的目光。可对于这些,兰亭一无所知。
很快,在兰亭的身边,总是有一个男生出现,他个子不高,胖,相貌并不出众。喜欢兰亭的男孩会诧异,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男生追求到了兰亭。他不差,甚至很优秀,但这座校园里,从来不缺乏优秀的人。男孩们应该会想:“为什么那个人不是我?”
我在四川有几个发小兄弟,四个人,我是老三。高中时,老四爱慕着一个女孩,但他觉得还需要在学业上更加努力,才能赢得她的芳心。在他看来,那个女孩很优秀,自己如果不能有所成就,又怎会得到她?无独有偶,老二当时也爱慕着班上另一个成绩很好的女孩。老四装作过来人的语气,对老二谆谆教诲:“首先提高自我素质。”不料毕业后,老四爱慕的女孩和另一个成绩很差的混子恋爱了,甚至后来结了婚,有了孩子。从此,“提升自身素质”就成为我们兄弟调侃老四的口头禅。
有时候,能否得到一个女孩,和是否优秀毫无关系。虽然普遍来说,女人是慕强的,但另一个层面讲,女人也是感性的。能够在合适的时间撩动所爱之人的心弦,这也是一种了不起的能力,也是一种优秀。
这一年,兰亭和导演系的才子逸闻恋爱了。这是兰亭的初恋。
后来我搜过逸闻的资料,他是个成功的导演,甚至拥有自己的百度百科词条。他在资料照片中留着精心修理的胡子,中等体型,看不出当年曾是个胖子。从百科的简介中,我可以确信,他才华横溢,在自己的领域有不少建树,应该过着顺遂而精彩的人生。
与他相比,我的人生因找不到归宿而曲折离奇。我很明白我的才华在哪里,却因为种种原因浪费了自己的天赋。在我的青春期,我的父母一直过着贫困颠沛的生活,自己年少时又目光短浅,时至今日,青年时创业所取得的一点小小成就和财富,早已灰飞烟灭。和我不同,逸闻是兑现了自己才华的人。男人的才华,是值得女人为此经历一段感情的。
在中国,“才子”的称号一般不会给那些长于理工科的男性,它是才思敏捷的文科生专享。这意味着才子们有着更明显的文科男孩特征:心思细腻敏锐,对情感有着更为深刻的洞察能力。也就是说,才子本就具有情圣的特质,他们能更准确地感受到自己的情绪波动和他人的情感需求。因此,才子往往不缺女人,故人们在才子之前还要加一个定语:“风流”。
这个规则适用于逸闻,但不适用于我。年少时,我也常被称为才子,但我享此名号的时候并不风流,甚至毫无女人缘。当我选择了经商的道路——完全背叛了自己的才华时,反而经历了极为风流的岁月。这印证了一个事实:在这个世界上,真正能够欣赏才华的女孩只是少数,她们是才子真正的心灵读者,甚至比才子本身更为稀缺。
兰亭,是一个懂得欣赏才华的女孩。而逸闻,则恰好是一个风流才子。在这一点上,他们是珠联璧合的。
在本我之外,人有着很多层外皮,例如财富,例如地位,例如外貌。才华不是外皮,是这个人本身的一部分。才华不仅是认知,更是思维方式,一个人的才华,往往源于自己的内心与灵魂。虽然后来与逸闻没有太好的恋爱结果,但我认为兰亭是幸运的,因为她有能力去爱更为深刻的东西,至少,她在初恋中,爱的是一个人更为本真的部分。如若不然,当爱情散去,这段经历就显得平庸,不值一提。
逸闻是兰亭的第一个男人,在这段感情中,她乖巧顺从。当一个女人被男人的才华征服,她就会产生崇拜。我想,那时的兰亭,是崇拜逸闻的。所以,兰亭在他身边时,总是有着小鸟依人的姿态。
当女孩首次投入爱情,总是会为了爱情突破自己。连短裙都不愿意穿的她,也渐渐习惯了和逸闻在人群中亲昵。她说:“那时候小,没脸没皮。”实际上两人不过是碰碰嘴唇,这在当今的社会已经很寻常了。但在我的故事画面里,她和逸闻并不是玩闹式地亲吻,而是紧紧相拥,旁若无人地品尝对方的舌尖和嘴唇。在我心里,这是最美好的画面,只有这样的当中拥吻,才配得上初恋的热烈。
这个画面来自于2013年的一次目睹,那是在蜀都大学后门的晚上十点钟,一对情侣——如同油画般美好的男孩和女孩,正在我身旁不远处忘我地拥吻。对于这种场景,我的凝视显得有些不合时宜,但既然他们如此旁若无人,我也不再顾忌向他们投射自己的目光。那个男孩子身材高大,面孔俊朗,女孩子中等身材,美丽动人。身高的差异,让接吻如同鸟类的喂食。女孩子垫起脚尖,幸福地闭着眼睛,男孩子则温柔地咬着她的舌尖和唇。不得不说,两个人都是接吻的高手,吻技唯美而又亲昵,他们的吻如同耀眼的月光照亮了我的夜晚。这幅画面在我脑海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,多年以后,想起这一幕,我还是想一拍大腿:妈的,这才叫接吻!
在我心里,这样的吻,才是对校园恋爱最美的诠释:他们时尚,他们感性,有着不畏惧别人眼光的少年气,有着对彼此的深深依恋,如此相吻,才算是一场完美的初恋。
我知道,兰亭从没有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和逸闻拥吻。兰亭有很多俏皮的小毛病,比如喜欢偷偷脱掉自己的鞋子,但总的来说,兰亭是一个娴雅的淑女,总是举止得体,有着恰到好处的分寸。太过奔放的行为,她做不出来。
但我相信,在兰亭和逸闻的恋爱中,他们一定也曾忘情地吻过。就身体语言来说,吻是两性关系中最大的接纳,甚至远远甚于性交。女人可以在活塞运动中敷衍了事,但在吻中不能。兰亭全心爱着逸闻,这原初的爱多么纯粹。因此,在某个时间,某个地点,当逸闻的手穿过她的头发,伸到兰亭的耳后,心中带着羞怯的她,也瞬间明白了自己的男友想要索取什么。她心跳加速,把滚烫的脸凑了过去。兰亭有着小巧的嘴唇,那精致的唇部线条,没有任何男孩可以抗拒。就这样,逸闻和兰亭紧紧相拥,吻在一起。周围如此安静。兰亭闭着眼睛,可以听到逸闻手表秒钟走字的声响,但在两个人的心里,时间却早已凝固停止。
我不确定,在兰亭的脑海中是否还留存了这样的画面。但唯有这样的美好,才配得上兰亭的初恋经历。
我常常在想,一个影视戏剧文学系的未来编剧,一个导演系的未来名导演,他们在一起时会聊些什么?做些什么?如果我是逸闻,我会请兰亭写一个话剧剧本,然后我把它导演出来,把一个个演员的表演调教得妙到巅毫,然后做一场汇报表演,而兰亭,就是观众席中最重要的一位观众。
也有可能,两人一起表演一台独幕舞台剧。两个恋人,在表演中代入与生活不同的爱情体验,一出出、一幕幕演下来,表演融入了生活,生活又因表演而生动。听兰亭说,就算是影视戏剧文学系的学生,也要学习表演。那么,那时兰亭在表演课上出演女主角时,那个和她搭戏的男生又是谁?会是逸闻吗?
与江南水乡和首都相比,我的家乡凉昌是那么原始粗粝的地方,和从小练习舞蹈的兰亭不同,少数民族地区的绝大多数孩子们没有听说过什么课外兴趣班,孩子们的消遣是在沙坑里摔跤,长大一点,就开始学着群殴。因为从小瘦弱,我一直是被欺负的对象。我父母觉得我太过弱小,便开始对我进行训练:让我在暴雨中骑车十几公里,或者每天跑步二十公里到外公家吃午饭,下午再跑回来。这样的训练并没有改善我的体型,反而让我有了嘴硬的性格。因此,我被人揍时的对话大概如下:
霸凌者:你服不服?
我:还没打完,我又没输,为啥要服?
霸凌者:这不叫输叫什么?
我:我没输,只是被你骑着。
霸凌者:对!你就是被我骑着。
对于我被霸凌的事情,父母从没为我出过头,就算我十岁时因为爬树,厂医院的院长打算把我抓进停尸房里关起来,母亲也只是站在人群中默默观看,在对方扬长而去之后,才把浑身青肿的我领走。
我的父母是很矛盾的人,当我胆小时,父亲会说我畏畏缩缩,要训练我。当我嘴硬时,他们又觉得我自讨苦吃。因此我总是出门被欺负,回家被数落。直到国企改制后父母离开了家乡,我便也开始学着参与群殴。那时候,凉昌是一个少年暴力犯的天堂,同学犯下命案都不稀奇,因此,就连我这样不算坏的孩子,后来也组织过百人规模的大会战。从那时候起,我就养成了无法无天的冒险家性格,不把任何风险放在眼里,直到很多年后自己被世界狠狠制裁。
逸闻和兰亭相爱的时候,我还只不过是一个凉昌山区的高中生。初中时,父亲冒失地辞去国企的工作,坚定不移地想成为一名金牌保险销售员——天可怜见,他甚至有着表达障碍。父亲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他先是只身来到锦城,随后又让母亲辞去了国企的工作,让她来到陌生的城市陪伴自己。高中一年级时,我还待在家乡。忽然外公告诉我,我父母已经卖掉房子,离开了家乡。没有父母的任何叮嘱,也没有任何事前的交流,我就突然被留在了这里。我无法理解,到底是什么原因,能够让他们把自己的儿子放在了如此重大的决定之外。从那一年起,我开始追求所谓的兄弟情义,染上了烟瘾,参与了不少斗殴事件,在虚妄的义气之中寻找着迷惘内心的寄托,当然,成绩也不断下降。好在,我还有白鸥的疼惜。
白鸥的父母与我父母过去本就相识,父母离婚后,她随父亲在深圳念了几年书,后来又回到老家上学。白鸥转到我所在的班级,和我成了同班同学。两家人说不上多大的交情,但毕竟认识,勉强算是世交,因此白鸥便把我当做弟弟对待。在大都市待过的她思想前卫、敢于表达,因此八卦女生们背后对白鸥的议论常常不堪。在被父母留下的时间里,我是多么依赖和喜爱着白鸥,我和她的关系极为特殊,她的心上人从来不是我,却和我天天待在一起,我心里暗自依恋着她,但也从来不曾向她告白。她从不拒绝我亲吻她的脸颊,她中午躺在课桌上睡觉时,我总是偷偷亲吻她。那是我的吻第一次光明正大地被女生接纳,但这却不是爱情,我只是希望随时跟在她身边,她会陪我嬉笑说话,摸我的头,给我安全感。不,我不能爱上她,不能企图和她走进恋爱关系,爱情是多么短暂,分分合合的过程中,原本美好的感情会变得难堪。我不能冒失去她的风险。只不过,当她沉浸在她的爱情中时,我心里总会感到失落。白鸥相貌并不出众,她身材窈窕,五官却平平,脸上布满了痘印,但她是那么开朗,有一种特别的魅力,她的每一任男友都很英俊,让我自惭形秽。
后来,爸妈终于想起他们还有个儿子,便把我转学到了锦城。住校倒是已经习惯,但同学们却并不友善。锦城人与凉昌人截然不同,凉昌人有着极为豪放热情的性格,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,锦城人却不然。高中时候我喜欢过很多女生,那时候,我还不能够区分好感与爱慕。终于,一个叫赤赤的女孩答应与我交往,在短短一周后,我们便分手。如今,除了记得两人曾经在学校的池塘旁说话,曾经在她放学后送她回家,我已经不记得任何细节,当时,我感到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,感觉自己无人接纳。过了很久,我才在班上有了朋友,有了迄今仍然关系亲密的几个兄弟:老大、老二、老四和同桌祖挚。也感谢当时的这份孤独,我的成绩突然变得不错:课本里要解决的题目,终究还是比人间的谜题简单。
如果兰亭和逸闻的感情,如同我和赤赤一般无聊,我会感到难以接受。兰亭其人,如春,如夏,她的笑容富有感染力,可以融化冰霜,她一定会让自己的初恋绽放出美丽的花朵。
我想,兰亭是一个善于肯定他人的女生,她一定用笑容与赞许让逸闻感到充实和自信。爱情,能够激发人的情感,能够让才思如流水一般涌动。我不知道,在被兰亭爱着的日子里,逸闻是否作出了什么特别的作品。如果是我的话,我一定会的。有的人总是会在做爱后灵感涌动,就好像《三十而立》里的王二,在干小转铃的时候脑海里冒出奇妙的诗句。
兰亭在遇到逸闻前还是处女,没有任何的性经验。也就是说,她的性启蒙是由逸闻完成的。对我来说,如果逸闻在和恋人做爱时脑子里没有浮现出奇思妙想,那他今天的成就怕是欺世盗名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每一场性爱都是一次创作。平庸的人,用性爱创造着属于自己的情感故事,而有着才华的人,性爱则是灵感的来源。
或许,逸闻在和兰亭温存时,他也会突然跳起来,说:“有了!有了!”兰亭心领神会,立刻赤裸着爬起身来,在抽屉里翻出纸笔,让他奋笔疾书。不过这样的场景似乎太主观了,更像是我们中文系男生会干的事情。我没有接触过太多导演,我不知道导演的才华能够如何呈现,只能靠我有限的了解去揣测。也许,当逸闻与兰亭缠绵时,他脑海中会突然浮现出极富戏剧色彩的电影场景,这些场景留在他的脑海之中,多少年以后,当他坐在导演椅上对场务、美术和演员发号施令时,不过是在还原他与兰亭做爱时的脑中绮想。我相信,那也是属于他不可忘怀的生命体验。或许正是这些体验,成就了今天的他。
兰亭说,跟逸闻在一起时她很乖,很听话。我此生没有经历过任何的处女,因此无法想象,逸闻是如何让一个从来没有性经历的女生,一个娴静的、文雅的淑女,在异性面前褪下一层层衣服,期待着他的进入。我遇到的所有女人都是已经绽放的花朵,期待着采蜜的蜂蝶,但如何让蓓蕾盛开,我一无所知。在我的想象中,她乖巧听话地接受了一切安排,这是她身为女友应尽的义务,就好像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,哪怕不喜欢的科目,也要尽量考到高分,这样才对得起学生的身份。
然而在这个初恋故事里,兰亭却不是唯一的学生。逸闻隐瞒了自己有女友的事实,他的女友恰巧也考上了国戏,世界太小,三个人即将碰头,脚踩两只船的把戏无法再继续。若是普通人,自然会在两个女人当中选择一个,然而逸闻却不同,他希望两个女生都能和他在一起:姐妹相称,相敬如宾。这自然是兰亭所不能接受的,那时候的她,还是个神采飞扬的少女,远远没有到妥协的年纪——既然一份感情无法完美,不如就让它破碎。
当兰亭告诉我这些时,我反而更加肯定了逸闻的才华。不受条条框框的束缚,是才子所必需的素质,你不能要求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把自己局限在普通人的价值观里。至少,他最后还是真诚地向兰亭坦白了一切,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——哪怕它再不合理,说出来至少是一种诚恳的交代。既然逸闻难以取舍,正说明他对兰亭动了真情。才子总是极度自恋,逸闻这样的人,终究不会为了道德委屈自己,所以两个都要,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安排。
岁月如梭。如今的逸闻,又有着怎样的情感生活?是像我们听闻的名导演轶事一样,肆无忌惮地在深夜召唤女演员陪睡?还是像徐峥与陶虹一样,保持着开放式的婚姻?或是在时间中反省了自己,重新接受世俗道德的约束?这些对于兰亭都不再重要。重要的是我会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当时的逸闻身上,我希望他始终在这段关系中爱着兰亭,直到无法战胜自身的挣扎。虽然,他是一个令我嫉妒的男人,但,我始终希望,他值得兰亭的第一段感情和处子之身。
这是命运对兰亭的第一次情感安排,从逸闻劈腿开始,到兰亭拒绝与另一个女人共存告终。直到最后,兰亭才明白,自己不是初恋爱人唯一的女人,那个女孩与逸闻的关系早在兰亭之前。纯洁的少女,最终莫名其妙发现自己是插足者,很难想象兰亭当时内心受到了怎样的冲击。想到她当时的痛苦,我不免为她难过。
兰亭也无法完全避免这样的错误,她被逸闻伤得太深。在稍微愈合后,她把感情投向了另一个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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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在把真心消遣
兰亭的第二任男友叫做可风,是一名主持人。从他的网络资料里,可以得知他目前在某县电视台工作,在小小的县台,他也算不上台柱子,大概算是传媒行业里一个平庸的中产人士。他时常会在网络上传一些自己的朗诵作品,标准的播音腔沉稳又有磁性。兰亭说,可风非常英俊。但我却不这样认为,我无法在他的网络照片中想象他当年的模样——照片里的人明显已到中年,在容颜的变化上,岁月往往是残酷的,并不饶人。
无论如何,这个男人也曾面目清俊,富有魅力,又一直生活在聚光灯下,很难让女孩子对他说“不”。那时,兰亭暑期在家乡的电视台做实习记者,可风很快注意到了这个乖巧灵动的女孩儿,便对她展开了攻势。
不管兰亭如何否认,我总觉得外貌是男女相爱的金钥匙。外形具有欺骗性,譬如许多不学无术的演员出演学者,看上去却比学者本人更加儒雅。我年轻时有着极为严重的眼部问题,这让我总是显得目光呆滞,看上去很是沉闷,这显然与我骁勇的性格毫不匹配。人们总会把出众的长相与许多优良的品质相对应,这也许是刻在基因里的一种偏见。按我的揣测,兰亭就是在这样的偏见下接受了可风的追求。
那时候,兰亭还只是一个暑期实习的大学生,虽然已经成年,也不过是个初踏入社会的小姑娘——社会充满了神秘,让她充满了好奇。传媒行业本就是一个极度虚荣的行业,就算是一个普通的电视台主持人,也有机会接触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各界名流。年轻的兰亭就好像是一只刚刚钻出洞口的小仓鼠,洞外的一切见闻都令之心生向往。
于是,兰亭再次踏入了爱河。
很多年后,当我一个人躺在异乡的床上,闲来无聊,常常揣摩着当时的兰亭。那时,她已经尝过情爱的滋味,却离成熟还太远太远。初开的花蕾,在恋爱中会是怎样的表现?是仍然羞怯,还是对恋爱已经习惯?在十多年后,我向兰亭告白之后,兰亭再见我时,那俏皮活泼的神采都被局促不安的沉默代替,她低着头,害怕直视我的眼睛。直到我们第一次接吻后,她才重新恢复了照人的神采。
以己度人,我想兰亭当时面对可风的告白,大概也是如此这般。她那时挑不出可风的毛病,年轻她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。或许她在可风说出温柔的话语时想起了逸闻,可风显然比逸闻更英俊成熟,这样的代替,是否满足了兰亭受伤心灵之中的小小虚荣?如果是我的话,我会的——我值得遇到更好的恋人,这是每个人心里都会寻求的自我认同。
我也能够想象到,兰亭在可风面前,会比在逸闻面前更加顺从。对女孩来说,少年的才华,远远不如平庸的成熟值得仰视。才华是她可以理解的东西,但平庸无趣的职业生活,她当时只是初窥门径。职业阶层的不同,让可风身上带着某种光环,虽不足以吸引兰亭,但也让她没有说“不”。
兰亭和我一样,很有自己的想法,但自我很少,因此有着极为强烈的情感需求。我从小受《水浒传》的荼毒,总是热衷于兄弟之间的情谊,醉心于江湖上的交游,只要有兄弟陪我喝大酒,什么郁闷都能一笑而散。女人却往往并不掌握这样的情绪排遣之术,她们会把大部分的情感倾注给自己的伴侣。这也是为什么,兰亭虽然一开始并没有被可风所吸引,但接受之后,还是迅速地爱上了可风——和可风的每一次谈话、逛街,可风送她的每一份小礼物,都让她感到自己的心有了寄托。哪怕是女权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,女人在恋爱中总有着情感的依附性。
我能想见可风的种种缺点,他生来相貌出众,自然有着与众不同的优越感,加之从事着主持人这样的高光职业,免不了洋洋得意。这样的人我见过太多,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从小被异性包围,乃至风流自喜,因此对伴侣不会投入真正的深爱,因为他们爱的本是自己,就好像神话中变成水仙花的纳西赛斯。
不,我不是在苛责可风的不完美。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,哪怕是在我心中如同神明的兰亭。爱上英俊并不比爱上才华来得可鄙。但我是多么希望兰亭被她的每一个男人都真心爱过,我深深知道,才子的毛病在于会深爱着一个女人,但也会同时深爱着另一个;而美男子的问题在于,他们往往不会爱任何人比自己更多,他们习惯了被人赞扬,乃至养成骄傲的习性。
因此,作为暑假实习生的兰亭,注定无法从可风身上获得恒久的爱情。兰亭在假期结束后很快返回了首都继续学业,只在每一个假期与可风相聚。可风从来没有哪怕一次前往首都去寻找那个爱着她的女孩,反而是与兰亭的聚少离多,让他有充分的时间继续流连于花丛之中。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,兰亭依靠短信和电话维持着这份感情,只有在假期时能够奔向可风的怀抱,但他床上的女人,我无法想象已经换了多少个。后来,兰亭终于知道了这一切,原来三年以来自己的守望,只不过让自己成为了可风的女友之一。
这段故事能够让我安慰的,只不过是我脑海中臆想的片断画面。毕竟,他们的爱情发生在一个小桥流水的城市,蜿蜒的流水,静悄悄漂过的乌篷船,还有古旧的石桥,让恋爱的情景显得如此温柔。在这个时候,一个眼神灵动的少女,牵着英俊男友的手,从景色中快乐走过,这是她每年心心念念所期盼的良辰。夜幕渐渐来临,她长长的卷发在晚风中飘动,银河在她的双眸中闪耀。哪个女孩不曾希望自己有着令人羡慕的伴侣,不期待自己在如画的景色中约会?我想,这些画面也曾温柔了她的心灵。有时候,恋爱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结果,但只是几个瞬间的美丽,便足以让人始终对爱情充满期待。所以许多年后,历经磨难的兰亭,依然在心中保留着对爱情的信仰。
可风这样的人,免不了有点恶名。同在小城里,兰亭的父亲早已打听了可风:他从小顽劣,成绩一塌糊涂,家里又过度宠爱,更有种种追风引蝶的绯闻,怎样都说不上是未来的佳婿。但那时兰亭已经爱上了可风,根本听不进父亲的规劝,在此后的一年多里,父女俩心存芥蒂,不再说话。兰亭的母亲却疼惜女儿,常常在她出门与可风幽会之时为其说谎。说到底,还是只有男人了解男人会是什么样的品性,而女人却总是心存幻想。这些幻想表现在方方面面,比如,兰亭明明知道可风与前女友藕断丝连,却还执着地相信可风不会负她。在兰亭毕业之前,可风说前女友将会借住他处,并信誓旦旦承诺两人一定分房,不会发生关系。但当兰亭突然进入可风的住处时,可风与前女友在卧室里紧闭房门,无论兰亭如何把手在房门之上敲打得生疼,发出质问,可风始终不发一语,用默认证实了兰亭的怀疑。这时候,房内的那个女人声音传来,兰亭听到她对可风说:“你快让她走!”
我以为兰亭与可风的关系将从此画上句点,但兰亭执拗地爱着可风,面对如此背叛,她仍然选择原谅。
兰亭是如此可爱,可风的父母衷心地希望他俩能成眷属,可风的父亲甚至打电话到戏剧学院,说自己已经查过大学生可以结婚,希望自己的儿子尽快娶回兰亭,望学校不要阻碍云云。不得不说,可风的父母眼光很好,兰亭会是最好的妻子,他们希望兰亭在毕业后能够回到家乡,在老两口的关爱下相夫教子。为此,在兰亭毕业前,他们安排兰亭参加杭城的招聘会。
当兰亭提着沉重的行李箱赶到杭城时,可风却带了两个所谓的妹妹。招聘会上,可风并不搭理兰亭,而是与这两个游蜂浪蝶打情骂俏。一场激烈的争吵注定在这个夜晚发生,在争吵的最后,兰亭收拾好行李绝望地离开了酒店。她不知道该往哪里去,只是在异乡昏暗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,独自流浪,时不时蹲下身来哭泣。她终于明白了:自己所托非人。
那一晚并不寒冷,却凉得令人战栗。我曾想象过兰亭的这一夜,因为我也曾在迷惘和绝望中如此徘徊。可惜的是,在她的迷茫中不曾遇到我,我很想有一个机会,可以脱下自己的外套罩在那时的兰亭身上,如果她不想说话,我就陪她不说话。
后来,我无数次幻想自己的人生可以重来,我会考上国立戏剧学院,成为兰亭的师弟,和她在校园里邂逅,追求她,陪伴她。但事实却是:由于戏剧类院校压根不通过高考招生,因此我当时甚至没有听说过任何戏剧学院。在兰亭与可风交往的时间里,我成了一名师范大学的本科生。我从小随外公生活在高校,颇有些文字底子,加之多年在凉昌暴力环境的浸淫,让我变成了一个锋芒毕露的夺命书生。那时,班上热爱文学的男生们,有着文人相轻的习气,我无论写什么,他们都会像遇到了大宗师一般乖乖闭嘴,对我的作品浮现出“我看得懂就是我能跟上他的水平,看不懂一定是我水平不够”的神色。但文字毕竟无法像表演一样生动。那时我年纪尚轻,没有见过女孩在爱情中的眼波流动,更不知道戏剧院校的学生会有怎样的表现力。如果那时,我遇到了兰亭,与她相爱,我的恋情一定会充满了趣味。可惜,事实并非如此。
白鸥和我进入了同一所大学,我们之间的关系依然亲密。白鸥的母亲常常以为我们在恋爱,后来确认没有之后,又疑惑我俩如此亲密,为何不谈恋爱。我和白鸥的感情,大人的确不懂。除白鸥之外,老二也成了我的大学同学,他和白鸥将见证我的所有感情,我会把自己经历的每一段恋爱分别向他们倾诉。
我诉说的第一个故事有关我的初夜,那是在大学的第一个寒假,我与高中时候的女朋友赤赤相约在深夜作促膝之谈,地点在我尚未装修的毛坯房。我们坐在旧沙发上喝了一些酒。如前所述,我是个暴力分子,性格带着家乡特有的粗野。我想强暴赤赤,便把她按在床上。赤赤并不反抗,我却因为紧张未能勃起,只能上下其手。在我上下其手时,赤赤说,今天不行的话,明天吧——明晚我来失身于你。第二天夜晚,我的第一次性交发生了。赤赤再次成为了我的女友,一个月后,她又与我分手。她就是这样一个人,对什么事情都不害怕,敢于向前迎上一步,但也不愿意全情投入。
赤赤会相约与我做爱,但其实她是性冷淡。赤赤说:做爱能够让她感到自己的存在。原来,她爱的根本不是我,而是自己的存在感。赤赤中学时候,看上去是个听话的乖乖女,但内心却非常叛逆,心中有着非常旺盛的身体表达欲,但上天却给了她一副冷淡无感的神经系统,她甚至并不很爱自己。
兰亭和赤赤是不一样的人,兰亭对所爱充满了热情,甚至有着飞蛾扑火的决绝,这也是她后来深陷婚姻泥潭的原因。
我决定我要做一个怎样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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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这样的人,我应当这样去做
↓
我知道并愿意为我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
以上是兰亭的脑回路。拥有这种思维方式的人,会为了自己的价值观选择承受一切困难。但赤赤不是这样的,她和大多数女人一样,其实无所谓自己是个怎样的人,不会陷于价值观的冲突,不会对自己道德拷问。所以,她冷淡的神经系统,也算是有一个恰当的主人。
回想我大学和赤赤在一起的时光,几乎都被性交占据。我们不是同校,也不是同地,因此每一次相见都变成了肉体大战。十几年后,我和兰亭相爱,相隔的距离更远,聚少离多,总是掰着指头数见面的日子,但我总是觉得,我和兰亭的爱不能以性为主,否则,我们两人爱的就不是彼此,而是爱上了自己压抑的情欲。我要给她的,应当是更纯粹的爱。不然,我与兰亭的性交只不过是自己道德低劣的证据。
在我与赤赤分手后,老二陷入了一场感情纠葛。老二容貌英俊、高大强壮,说话做事透着稳重,而我年少时相貌平平、瘦削粗野,一直是个异人人设。所以,喜欢老二的人很多,喜欢我的人几乎没有。一个图书馆里邂逅的女孩爱上了他,找他约会,他不想深入发展,便带上我和另一个同学苍井,想凭借人多势众让对方心生退意。出于“争取朋友可以帮助恋爱进展”的心思,图书馆的女孩在第一次看到我时露出了沁人心脾的笑容。她比我年长一岁,我便叫她秋姐姐。
冉秋是个特别的女人,她身材丰满,但走路却如同风摆杨柳,腰肢间有着不可思议的风情。当时我爱的当然不是秋姐姐,而是同系的另一个女孩林檎。林檎当时对我的态度难以捉摸,时冷时热,有时表达出明显的好感,有时又故意将我疏离,对我的表白总是给出模糊的回应。我以为自己无望,心情沮丧,便经常找冉秋聊天。秋姐姐当时正在分手之后,情绪也很低落,乃至有些自暴自弃,在这种情况下,我和她的关系急速升温,虽然以姐弟相称,但她却在我给她喂食零食时咬住了我的手指。我曾告诉过她,赤赤说我吻技很差。有一天夜里,我和她在酒吧里喝酒,我一时上头,对她说:“教我接吻吧!”她二话不说贴上了我的嘴唇,我大胆起来,把手伸进了她的内衣。从这晚过后,态度一直游移不定的林檎在我心里黯然失色。
这才是我的初吻。它是那么投入,是肉体的极限纠缠,和它相比,我和赤赤的接吻,就好像猫用舌头舔着冰冷的罐头。很快,我和冉秋相爱了。和我相比,冉秋的性经验丰富得多。每个男人都会经历一个女人,用身体为他启蒙,对我来说,这个女人不是赤赤,而是冉秋。也是从她开始,我有了对于性的审美。
是的,性也是有审美的。就好像欧美的《啄木鸟》系列永远比日本的《东京热》系列更令人有感官的享受。差劲的性不过是例行公事,而美好的性则需要两个人的全情投入和共同探索。性爱之中,蕴含着舞蹈的美,许多舞蹈,本也就是展现性感的活力,所以才有了肚皮舞的旖旎,才有了康康舞的奔放,才有了Dita Von Teese脱衣舞的绝世风采。当骑在我身上时,冉秋的腰肢会富有韵律感地旋转扭动,和舞蹈中的送胯动作如出一辙。从那之后,我开始明白,唯美的性是需要有一些身体构造条件的,许多女孩身体太过僵硬,骑在身上只会上下套弄,绝做不出如此销魂柔美的动作来。我和冉秋一起探索着身体的敏感带,她热衷于突然刺激我的脖颈,然后抓起我的手臂,看上面汗毛倒竖,这让她嬉笑不已。她是如此喜爱我的身体,总是抚摸着我的背,惊诧一个男生的皮肤竟然能如此光滑。更重要的是,我第一次感受到恋人对我的欣赏。冉秋的字迹潇洒秀美,我也多年练字。她总喜欢看我写字,我手指白皙修长,握笔疾书时,她会凑到我耳旁说:“看到你的手指,就想和你做爱。”当教室没有其他人时,我会在黑板上练习板书,她就静静地看着,眼中欲望流淌。我们也有着相似的音乐品味,从小红莓到夜愿,我喜欢的曲风恰恰她也中意。我们就这样,听着歌,做着爱。
直到她突然提出分手。
迄今为止,我也不知道我为何爱冉秋,细细数来,能够说出原因的恋爱很少。但当她说出分手后,我知道,从这一刻起,我不再有人欣赏。被恋人欣赏和认可,对一个家境贫寒的大学生来说,是多么慷慨的恩赐。我在穷困的家庭环境中度过了整个青春期,廉价的衣物、羞涩的口袋,以及压力重重的家庭氛围,造就了我内心深处的自卑。她离开后,我又回到了自卑当中。
与冉秋分手后至少一年的时间里,我在每个夜晚梦见她。她是第一个我真正爱过的女人,所以我痛得如此深刻,以至于窒息,我不能再待在学校里了,到处都是和她有关的回忆。当时,我不能克服自己的悲伤,哪怕是白鸥的陪伴与安慰,也无法让我的内心平静。于是,我报名参加了支教,在一个小山村里,度过了接下来的六个月。
我在和冉秋分手后开始了自我放逐,乡村中学朴素单调的生活,不仅没有让我从对冉秋的不甘中走出来,反而思念与日俱增。我支教的地方是革命老区,环境极为艰苦,所住的宿舍不过是泥底的旧瓦房,连上厕所都要跑上四五百米。教师尚且如此,学生便更为可怜:孩子们每周将大米背到学校,学校代为蒸成米饭,并无菜品,数千青春期的孩子,每餐只能就着自己带的咸菜腐乳下饭。至于住宿,更是让我大开眼界,一个宿舍共八张上下铺床,下铺睡三人,上铺睡两人,一间小小的寝室,竟要住下四十人之多!晚上我巡查宿舍时,孩子们的幽幽目光拥挤着望向我,我甚至觉得自己像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盖世太保。除了生活环境恶劣之外,落后的教育理念更是毁人不倦。这里的教师们不仅不学无术,更是动辄体罚、殴打、罚跪,这里的女教师热衷于在校门口开小商店和打麻将,男教师则会在周末约我进县城玩女人,在被我拒绝后,他们会露出一丝不屑的神气,认为我学生气太重。在这里的所见所闻,磨光了我作为师范生的教育信念,也让我决定毕业后不再从事教育行业——照道理,师范生毕业后可以免试领取教师资格证,而我在毕业时甚至直接放弃领取。
支教结束后,我为了弥补自己的情感空白,便草率开始了一段感情。那是同系的女生江笛,她是林檎的同班同学。江笛有着好看的五官,身材也挑不出什么毛病,但不知为什么,再好看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,也总有不合时宜的感觉。江笛本与我是好友,在我追求林檎时曾经多次相助。“5.12”地震时,我带了帐篷到校,便邀请林檎与我共宿,但林檎觉得孤男寡女,人言可畏,便提出再找一个女生与我们同宿,以堵住悠悠之口——我便找了江笛。当时江笛正在青白江陪伴家人,接到我的电话后,不惜坐了一下午公共汽车前来陪睡,真乃义士也!在帐篷里,我恬不知耻地脱得只剩内裤,睡在两个女生当中,我看看左边的林檎,真可爱,往她脸颊上亲了一下,看看右边的江笛,真仗义,也往她脸颊上亲了一下。年少时的我就是这样荒唐。
江笛作为朋友很够意思,但作为恋人则不然。她跟我在一起时,刚和男友分手不久,与我相处之后,又发现我俩格格不入。后来,她在宜宾的学校里实习,我赶过去为她洗了无数的衣服,她却说:“不知道为什么,我一点也不感动。”在宜宾,我和她做了唯一一次,她唯有高潮接近时方才迎合。后来,她常常几天失联,随后又出现。在我帮她写完毕业论文后,她终于和我分了手,并直白地告诉我:在那些没有消息的时候,她都在与前男友同居。很奇怪,我当时如此喜爱的冉秋,总共恋爱时间不过三个月,和江笛乏善可陈的感情,却持续了一年。
为走出一段感情而开始另一段感情,这样的做法并不明智,可这是年轻人不可避免的错误。荷尔蒙泛滥的身体,需要性的释放,而尚未成熟的理智,又总是渴望着他人的爱与共鸣。在江笛和我分手后,我开始放纵。冉秋的离开和江笛的背叛,消解了我心中爱情的神圣。想来我与兰亭在大学时堪称同病相怜,我们的真心,都只不过沦为了他人的无聊消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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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我们从未相遇
毕业时,白鸥在一家企业当业务员,老二则成为了消防武警的一名军官,而我高分通过了本校的硕士招生考试。那时,我家经济压力很大,又有贷款,我需要金钱,空乏的内心更需要感情生活。如果继续在学校里当一个穷学生,我确实没有这样的耐心。
大二时,我因获得某品牌征文大赛的一等奖进入广告行业,在广告巨头顶点传播做实习生,短短一两年时间,我的文案在广告界已经小有名气。一个影视公司的老板在朋友推荐下找到我,希望能够由我带队,帮他建立运作一个广告公司。何铭,这个男人有着让人难以拒绝的亲和力,也带给了我提升收入的机遇。因此,我向学校申请休学一年,带着设计师波妈加入了何铭新创设的广告公司,然后把两套房子的房贷都扛在了肩上,希望能够让我的父母稍微喘息。
在我加入这家公司时,何铭承诺会搞定所有的客户资源,只需要我专注于事务本身。很快我发现事情并不如他所说:他只是建立了一个电话销售团队,不断地陌生拜访。我是品牌文案策划出身,甲方采纳品牌方案,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决策,当然难以信任陌生公司的能力,因此几个月下来,公司业绩很是惨淡。我和波妈便辞去职务,随后又被朋友推荐到了渡通公关工作。
渡通公关有着你死我活的办公室斗争,我只觉得关我屁事,再过几个月我休学期满,就回校当研究生去也。不料,总经理胡渡觉得办公室斗得太离谱,把部门经理全部清退后,把我抬到了策划部经理的位置上,而波妈也被提拔成了设计部经理,另一个部门的经理,则由和我们关系不错的另一个同事担纲。几乎就在电光火石间,公司的事务大权交到了我的手上,收入也远远高于其他同学。带着想要尽快成就一番事业的浮躁心态,我直接办理了研究生退学手续。
同年,我以惊人的勤奋击败了自己的老东家顶点传播,渡通公关的业绩从内乱时的一塌糊涂,也回归了应有的水平。胡渡对我很是喜爱,引为干城,我的事业从此开始走上了快车道。后来胡渡想带领渡通公关转型,投资人派来了一群奇形怪状的同性恋,原本团结一心的公司回到了乌烟瘴气的状态,我便和波妈辞职。我去了强手广告,很快凭借出色的策划案拿下了几个大客户,只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,又成为了强手广告的业务核心。
也就是在这几年里,我和笑蓝恋爱同居。笑蓝算不上传统意义的美人,初见之时,也并未吸引到我。我和她谈恋爱,只不过是为了试验波妈传授的泡妞术。波妈名虽为母,实有城北徐公之貌。广告行业加班无休无止,大家都有各种摸鱼减压的本领。有的同事喜爱偷偷打游戏,我热衷于泡QQ群,而波妈则对相亲网站情有独钟。他是所有相亲平台的白金会员,以每周换一个女友的速度令我们咋舌不已。在何铭公司上班时,何铭常常吹嘘自己是“何三天”,意思是他和女孩从见面到上床只需要三天时间。波妈性格内向,话很少,但突然有一天他躺在洗脚房里说:“我从来只需要一天。”我大惊失色,急忙向“波一天”求教手段。波妈教道:“不要表白,你就往她身边靠,她要是中意你就不会躲,靠近了多说两句话,然后趁她不注意把她手一牵,就成了。”
第一次和笑蓝见面时,只觉她相貌一般,谈吐一般,学历也一般,对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,但我心中技痒,跃跃欲试。饭后散步,我见氛围不坏,便往天空一指:“你看那里,有飞艇!”她循指望去,我便牵住了她的手,就这样,笑蓝成了我的女友。那时候,我在何铭的公司当着所谓的合伙人,在锦城有房,是笑蓝不坏的选择。笑蓝心思简单,既以我为依靠,便爱上了我。很多年后我才知道,爱上一个人,对她来说是很容易的事情。
笑蓝出身重组家庭,家境赤贫,父亲是小城市的保安,母亲则是幼儿园老师。她不是她母亲的亲生女儿,是被送养的弃婴,家里的哥哥则是父亲之前婚姻的产物。简单来说,她和家中每一个人都没有血缘关系。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,笑蓝却并没有养成贫家女儿斤斤计较的性格,反而热爱自由,潇洒开朗。她大手大脚、不爱收拾的习惯很不受我父母喜欢,认为绝非良妻,因此父母私下对我表达了激烈的反对。但,既然她选择爱我,我怎能不同样以爱相报?笑蓝本就身世可怜,想到要将她抛弃,我心中总是不忍不愿。对于我所面临的阻力与内心的挣扎,笑蓝并不知晓,在她看来,我只是一如既往陪她玩闹着度过每一天,她也欣喜地看着我,从底薪三千五的所谓“合伙人”,到此后的日子里收入逐年倍增。那时,我对如何当一个丈夫毫无认识,却觉得自己终于在这座城市有了扎根的能力,该考虑成家的事情了。
父母在锦城漂泊多年,始终未能摆脱贫困,因此,我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朴素的规划:在这座城市扎根。因此,在事业初见起色之时,我毫无向外闯荡的野心,而是希望自己能够深植锦城,在这里安家立业。回想往事,贫穷总令我有些自伤:当时的老板胡渡听说我从没坐过飞机,觉得我实在可怜,便在我休假时给我买了一张机票,让我乘机去找外地出差的笑蓝;我第一次住上有空调的房子,是在27岁,那时家里终于重新装修,采用了双控的灯具,在一次醉酒后,非要给送我回家的客户演示:我家的灯可以从进门处打开,在桌子前关掉。从2009到2012年,我在锦城广告界初试锋芒,收入从四位数迅速上涨至六位数。这座城市,终于让我有了一步一个脚印提升生活的获得感,但却从来没有意识到这种获得感本身也限制了自己。
我收入还在四位数的时候,兰亭的收入已经到达六位数,甚至一度获得逼近七位数的机会,这让我自愧不如。和可风分手后,兰亭迎来了毕业季。戏剧学院的就业并不像师范院校那样有保障,她参与了许多面试,但并不怎么与专业对口。国戏毕业的女孩,很多从艺人的助理开始起步,她也收到了这样的招聘。当时,她面试了一位男艺人的私人助理,但仔细思考之后,还是放弃了这类工作。所谓男艺人的私人助理,有时可能指的是生活助理,不仅要安排照顾饮食起居,甚至晚上还要陪于枕席,这不是兰亭的灵魂可以接受的事情。
没有解决工作的她分外焦虑,便报考了研究生。在去往复习班的车程中,她和一个同学接到了教培公司招聘的广告,那是当时的业界巨人。她陪同学前去面试,同学落选,她却被公司看中,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教培生涯。那时候,她每天晚上和周末上课,白天则和师兄师姐一起创作影视剧本。那正是影视和教培两个行业都在野蛮生长的时候,她在中国最发达的都市选择了最有潜力的行业。她思路敏捷,灵气逼人,颇受编剧界大佬的喜爱,因此常有电影电视的剧本活儿找到她的头上。而在另一个领域——教育,她的成就则更高,大学时受到的编剧与表演训练,使课堂竟然成为了她的话剧舞台,和出身戏剧学院的她相比,师范出身的教师无疑少了许多表现力。
厉鸣是兰亭最初的同事,也是她的第三任男友。厉鸣是不那么正宗的首都人,他的父母原本来自西疆的军队,父亲曾是当地部队的高级干部,后来调到了首都,此后,仕途便不再如意。厉鸣的家庭虽然说不上平凡,甚至用殷实作为形容也太过保守,但作为外来子弟,在官二代、富二代众多的首都城便显得寒微,也经历了不少对外来者的排挤,因此养成了自卑节俭的性格。对一个官二代能够感到自卑,我一开始也并不相信,后来转念想想,若不是家庭毫无势力,一个官二代又怎会沦落到在教培机构上班?可见厉鸣的父亲确实已经基本丧失了权力。
厉鸣的心理,我大致能够理解。在最近的一百年里,我的家族不断跌落。我随母姓,母系的先祖是镶黄旗的八旗官僚,清廷倒台后,我的曾祖出身黄埔,乃是少将军阀,祖父在解放战争后参加工作,也成了一县位于前列的干部,到我母亲时,家道却已经中落,她年少时交游的好友,如今都已腰缠万贯。年少时,我很不喜欢和母亲一起参加聚会,她朋友们的富有,无时无刻不在揭穿我的家庭是多么贫穷。
那时候,兰亭刚刚经历了可风的背叛,在教培行业又刚刚入职,正是需要新鲜空气的时候。她明媚的笑容,是厉鸣治愈自卑的最佳解药,厉鸣鼓起勇气,开始了对兰亭的追求。他对自己很抠门,常常自己只用几个包子作为午餐,但对兰亭却很大方,常常带她大快朵颐。兰亭虽然很瘦,却很贪嘴。贪嘴的女孩子,一般都抗拒不住一起吃饭的好意。就这样,他俩坠入了爱河。
我的胃口经常受到兰亭的诟病,我从小对食物的热情不大,吃得很少,这让她时常感到沮丧。和她吃饭时,吸引我的并不是食物,而是她在美食中的快乐表情。兰亭并不追求昂贵的山珍海味,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进满墙油腻的街边小店,就能让她容光焕发。她的要求是那么简单,吃东西的时候又是那么可爱。这个世界为何对这样的姑娘作出种种伤害,我完全不能理解。
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兰亭和厉鸣分别跳槽到了不同的教育头部企业,兰亭迎来了自己的职业机遇,收入不断地上涨,厉鸣的薪资也相当可观。就像我在站稳脚跟后开始琢磨结婚一样,厉鸣和兰亭也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,他们见过了双方父母,开始商定婚期。似乎触手可及的幸福让兰亭感到心里踏实,她欢笑着,按部就班为婚礼一步步准备。因为自己与厉鸣的感情违反了公司禁止同行恋情的规定,兰亭甚至主动离开了待遇优厚的岗位,放弃了公司把她捧成百万名师的栽培。为了爱情,兰亭总是愿意付出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。
在我看来,一个打动人的爱情故事必然跌宕起伏,如若不然,《梁祝小提琴协奏曲》恐怕只能演奏五分钟。在传唱至今的爱情故事里,恋人们总是经历重重的考验,哪怕是战争和死亡,也不能阻挡他们对爱情的执着,可普通人的爱情却往往经不起考验,经得起考验的只有兰亭自己。
那是多么寻常的一天,厉鸣推荐兰亭看了一部电影,那是休·格兰特出演的《BJ单身日记》。厉鸣问起兰亭的观后感想,作为戏剧学院毕业的毕业生,恰好兰亭拿手的就是影评。她眉飞色舞,述说着自己对爱情的理解。在兰亭侃侃而谈的时候,厉鸣却只是平静地看着她,脸上没有浮现一丝涟漪。终于,他等到兰亭讲完,在这场表演中说出了准备已久的台词:“原来你我的爱情观并不一致,要不,我们还是分开吧!”
厉鸣就这样莫名其妙和兰亭分了手。很久以后,兰亭才从朋友口中得知,厉鸣声称是铁哥们儿的那个女孩儿,与他已经暗中好了很久。厉鸣就这样瞒着兰亭,和她虚与委蛇、谈婚论嫁,最后在她毫无戒备之时,发出了让她心碎的一击。
我搜索了厉鸣的资料,他不过是一名资深教师,网络上留存的信息并不多,但好歹找到了他的微博。这是怎样一个男人?从信息中很难判断:他留着时兴的发型,这在他并不年轻的脸孔上显得有些滥俗;他的微博内容很是杂乱,缺乏主题,时而与同事互动,时而简单感叹一下时事,时而转发电子竞技的新闻。他是否真心爱过兰亭,还是只是用美好的她,填补自己空虚自卑的内心?答案已经无从知晓。
当我决心写下兰亭的故事时,我怀着这样的初衷:我相信兰亭一定经历过许多美好,虽然我知道她既往的感情最后都遭遇了背叛。但我多么希望在写作时,用自己的爱呵护着她,试图找到每一段感情之中的彼此真情。可写到这里,我已经开始垂头丧气:兰亭的贞洁与真心,最终遭遇的不过是玩弄而已。我用才华辩护着逸闻的三心二意,用画面辩护着可风的招蜂引蝶,用一个包子辩护着厉鸣的心口不一,只不过希望用自己的想象,去弥补兰亭曾经遭遇的伤心,去证明她的恋情也曾有美好之处。可我的笔触在这些残酷的伤害面前,是那么地无力。故事并没有因为我的矫饰而改变,兰亭之所以那么美好,并不是因为曾被爱人全心对待过,而是因为她自己的坚强。
哦,坚强。兰亭,我并不愿意你坚强地熬过这一切,我只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对。
哪怕,因此我们从未相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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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诞作品
和厉鸣分手后,兰亭暂时中断了恋爱,天天与同事慕栖泡在一起。她们在午餐时一起追剧相识,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。慕栖聪慧能干,兰亭温柔灵动,是公司里最受欢迎的双子星。同性的友谊,通常比异性的恋情来得稳固,在没有恋爱的这一年里,兰亭倒过得很是轻松。
一年后,兰亭迎来了新的追求。北刚,一名钢琴老师,他对兰亭展开攻势的方式倒也别具心机。他有两台车,说自己愿意拿一台给兰亭使用,可兰亭压根不会开车。这时,北刚露出了惊讶的表情,在他看来,开车是一项基本的生活技能。接下来,他以驾校报名的理由,索要了兰亭的身份证,然后用这张身份证给兰亭租了一套房子。在搬家之时,他因兰亭把他的鼠标碰在了地上而大发雷霆,兰亭只以为他是心情不好,未想到粗暴竟是他的本性。
在兰亭入驻新居之后,北刚便经常前来,两人尝试着接触相处。但还没有正式成为恋人,兰亭就发现了北刚的暴戾和自私,他总是为了一点小事大发雷霆,就连兰亭的宠物吃掉了北刚的一块饼干,他也会暴怒发作,因此,兰亭始终拒绝与他同居,拒绝与他更进一步。那时,北刚扣住了兰亭的身份证,这让她生怕激怒他,不敢果断结束这段难受的暧昧关系。
什么样的人会对一只两个月的宠物狗下手?在一次莫名其妙的暴怒中,北刚把兰亭的小狗举过头顶狠狠砸在地板上。小狗腿上血流如注,这样的场景让兰亭决定不再委屈求全。她让北刚滚出房间,随后立刻给学车认识的一位朋友打去电话,让他帮助收拾行李,连夜离开这里。在收拾好行李之后,北刚又赶了过来,兰亭坚定表达了两人断掉联系的决心,北刚想了片刻,说:“我还有洗发水放在厕所,我要把它拿走。”
和兰亭一起学车的这个男孩叫做庆康,他比兰亭小四岁,单就身高而论,足够在CBA打上前锋,这让兰亭感到安全。庆康有一张巧嘴,很会逗兰亭开心,兰亭能够感受到他对自己的喜欢。在搬出北刚租的房子后不久,庆康和兰亭便在首都的北五环外同居。那时候,庆康刚刚大学毕业,家里长辈为了给他解决首都户口,安排他在一家国企上班,做的不过是电话销售的工作,这样毫无意义的工作让庆康感到身心疲惫,便开始考研,但两次都以失败告终。那时候,他一事无成,但这并不妨碍兰亭深爱着他。他总是能够让兰亭快乐,作为回报,年长的兰亭总是给他母亲一般无微不至的关爱。
在我最初的脑补里,当年的庆康是一个高大勇敢的男孩,在接到兰亭的求救后义无反顾地感到现场,与专横暴躁的北刚当面对抗,那气势让北刚不得不败下阵来,兰亭因此获救,从暴君的手掌里逃出生天。但后来,兰亭向我还原了当时的情节:庆康只是赶来收拾行李,那时北刚已经离开。在北刚回来向兰亭乞求和好时,也没有剑拔弩张的场面,庆康只是候在一旁等待兰亭与北刚交涉,甚至北刚还从冰箱里拿出可乐递给庆康。我曾以为,兰亭与庆康的感情从一场勇敢的冲突里开场,可事实并非如此。原来庆康从来没有为了兰亭勇敢过。
如果日子平淡顺遂,倒也不需要勇敢。世界上大多数人懦弱而又善于逃避,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有着美满的生活。那时候,兰亭虽然经历了几段背叛,但命运能够掀起怎样的苦难之潮,她还不能想象。她出身严厉高压的家庭,也并不善于结交朋友,心中的寄托希望,不过是爱人寻常的温存。她是多么需要一个人,在她需要时逗得她喜笑颜开。因此,她嫁给了庆康,生下了他的孩子,他们给孩子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:瓜子。
瓜子降生后不久,慕栖和兰亭决定离开首都。首都并不是一座适合扎根的城市,它的确有太多机遇,可也有难以逾越的门槛。户籍、高房价、高物价……原本觉得并不重要的事情,在身为母亲后,不得不重新考量。没有户口,意味着瓜子未来没有办法在首都正常就读学校,只有走国际学校的路子,没办法参加中国的高考。虽然兰亭已经在首都郊区买了房,但那过于遥远的距离,无法支持她工作生活的正常通勤,也无法解决落户问题。她爱这座城市,首都的天空是那么晴朗,不同于南方沉闷的雨季,在这里她无拘无束,追求着她想要的一切。但,现在她是一名母亲了,某种程度上来说,她不再属于她自己。
她们选择的城市是锦城,这是中国西部最为重要的城市,人口众多,老百姓有着洒脱的消费观。庆康先行一步,租好了房子,一家老小便从首都赶来。锦城的收入无法与首都相比较,在怀孕之后,为了避免剧本会里二手烟的荼毒,兰亭也早已放弃了剧作。这样一来,收入少了很多。好在,锦城的物价倒也低了不少。她工作稳定之后,便开始筹划在锦城买房安家。那几年里,她一定很幸福。
兰亭是上帝的杰作,她美丽动人,身形纤柔,无论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是那么得体熨帖,就算不施脂粉,也是人群中闪耀的存在。我没有拥有过这样的女人,但我也有我的作品——笑蓝。笑蓝虽不算美人,可美人毕竟可以造就。她家境赤贫,和我相识时,穿着土气的廉价服装。那些年,我挣了一些钱,疯狂地为她购买化妆品和衣服、配饰和鞋子,那些衣物可以堆积成一座小山,最后她和我离婚时,其中大部分衣物被她在闲鱼卖掉。
我能察觉到笑蓝的变化,她开始对自己的容颜感到自信。笑蓝热爱街舞,多年练习让她身材健美,有着极为健硕的臀腿,上身却毫无赘肉。双眼皮贴和眼线眼影可以掩盖她眼型的不完善,而高光和阴影也让她突出的颧骨显得不那么突兀,这不过是一些女生必备的小小技巧,我对她的关爱与引导,让她很快能够熟练掌握。在和我恋爱后,她身边的朋友都惊诧于她的蜕变,她破茧成蝶,不再是一只可怜的毛毛虫。
笑蓝是那么开朗随和,很快和我的朋友们打成一片,其中就包括我在强手广告的几名同事:阳天、大路和胖晁。当时强手的活动板块业务已经全部交由我负责,阳天当时还在试用期,并没有固定的部门,一次在随我外出提案时,他被我提案的高光表现所折服,便立即决定加入。大路是他的发小挚友,而胖晁则是他之前实习单位的同事,很快,在阳天的鼓动下,他们也加入强手,成为我团队中的一分子。笑蓝和他们很处得来,他们也都喜爱围绕着我。当时,客户正在挖我过去做集团品牌总监,可我与兄弟们别有计划,想在恢弘的市场浪潮中开启属于自己的事业。我们团结在一起,先后辞去工作,开创了自己的文化公司,短短两年的时间,便从四个人发展成二十多人的团队。那些年,我拿下许多业务。我想法很多,获得了许多前辈的喜欢——大多数是女性,比我年长不少,她们对我有着如同对子侄或是弟弟般的喜爱。我踏入广告界时是那么年轻,又那么能干,对她们来说,我是个可爱又可靠的朋友,因此在我创业之后,她们并不吝惜给我资源。与我相比,其他几个兄弟的业务能力便相对逊色,我和阳天本着兄弟团结的原则,让出了许多本属于我们的利润。那些年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日子,我是公司的业务核心,是团队的领袖,更是兄弟们足以依靠的伙伴。在大路父亲去世时,是我们陪他一起度过最艰难的岁月,在胖晁离婚后,是我们从公司借钱让他买上房子。那时候,我不怎么缺钱,被伴侣爱着,被兄弟信赖着,那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光。
我终于还是和笑蓝结了婚,我的父母对她的不喜并非出于对家境差异的势利,而是怎么看她都不像过日子的人。但在看到我对笑蓝的坚定不移之后,他们也只能接受。婚后我重新装修了房子,我把墙壁涂成淡淡的粉色,这让我和她的相处随时充满了温馨的色彩。
我的事业顺风顺水,笑蓝从一开始的崇拜,也慢慢变得习惯。我逐渐地摆脱了穷困,笑蓝也一天天更漂亮起来,让我的心理产生了奇怪的变化:那是一种奇怪的炫耀心理,就好像艺术家总是想让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。那些年,笑蓝经常出差,随和的性格和几分姿色,让她身边开始有了许多求欢者。她先是有些惊慌,问我该怎么办,我说,我不在你身边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我们的开放式婚姻便从此开始,像一辆没有刹车的 ...... 剩余部分请访问 春满四合院 登录后浏览完整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