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次在不列顛群島的郵輪旅遊、改變了我的婚姻狀態。自從約一個半星期前老婆在郵輪的 SPA 認識了一對德國老夫嫩妻(相對的來說)後、幾天前向我提出開放婚姻Open Marriage 的要求。
至於我老婆如何給這對夫婦性蹂躪。這裏我就不說了。
我答應了她的要求。這對她也是公平的。若她容許我去玩其她女人、她又為何不能有其他男(性愛)玩伴朋友呢?
我倆彼此都同意的條件如下:
一、在不破壞自己和他人的家庭的前提下、她可以去找其他男人、我無權過問。
二、若証明對方沒有性病的情況下、她可以讓他濕吻及無套內射。
三、她平常可以到男方處過夜、但不會超過兩晚。
四、她不會懷上其他男人的孩子。
五、若和男方一起超過兩晚、她會預早通知我。征求我的同意。如一起去旅行、或回校上課時同居。我老婆在美某大學讀碩士。十二科中有八科可以綱課、四科必定要回校上。老婆現在正在房裏的桌子上做作業呢!
六、到她三十三歲時便會結束 ...... 剩余部分请访问 春满四合院 登录后浏览完整版